安徽能源技术学校新能源技术与装备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建议书 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文章来源:】 【作者:党政办】 【发布时间:2022-05-06】【点击量:

   一、安徽能源技术学校新能源技术与装备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于2022年5月6日15时40分在第一会议室经评审小组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安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名称、等级:工程咨询甲级

响应报价:39800.00元

工期:项目建议书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在下达编制任务后15个日历天完成终稿

项目经理姓名:闫旭,证书名称、编号: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20190000067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名称、等级:工程咨询甲级

响应报价:58000.00元

工期:项目建议书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在下达编制任务后15个日历天完成终稿

项目经理姓名:郭丰涛,证书名称、编号: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咨登1420121200093

公示期:自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9日

采购方和响应供应商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能源技术学校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安徽能源技术学校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799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5665402618

 

安徽能源技术学校

                              2022年5月6日